办理自考免试流程图
第一部分 课程免试申请人
一、基本条件 课程免考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在免考地考办或其指定单位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申请人应为免考地的所属自考在籍考生,应在免考地有一科以上自学考试合格成绩。 说明: 申请人考籍信息通过准考证号在免考地考办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能够查到 申请人用于申请课程免试的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应与所申报免试的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名称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明内容相同),要求不低于所报自学考试学科专业开设的课程;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可以免考的课程,按有关规定办理。 说明: 1、“要求不低于…”指原合格成绩课程的学历层次、学分不低于自考的专业的学历层次及学分(自考1学分为18个学时)。 2、“省级及以上自考委明令…”指非学历证书获得者、专门专业毕业生以及公共政治课程免考等情况下的课程免试 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 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生,凡有伪造、涂改或提供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出,则根据全国考委颁发的《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已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合格成绩并通知其单位。 二、 人员分类及专业分类一览表 (一)课程申请人员分类见下表:课程申请人员分类办理一览表
申请人类别 | 免试分类 | 办理方法 | |
1、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 自考毕业生 (含学历证书考试毕业生) | 二类 | 见 页 |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非自考毕业生 (不含党校文凭) | 三类 | 见 页 | |
2、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的在校生。 | 学历证书考试考生 | 二类 | 见 页 |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非自考生 | 三类 | 见 页 | |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 | 不含成人高校退学生、肄业生 | 三类 | 见 页 |
4、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在籍考生有二个及以上准考证号申请合并考籍者。 | 社会考生 | 一类 | 见 页 |
高校助学班 | 一类 | 见 页 | |
5、外省自考生转入我省参加考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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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 | 见 页 |
6、符合免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考试)条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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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 见 页 |
7、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 | NCRE,PETS,CET等级证书、大学外语证书、PETS笔试成绩 | 三类 | 见 页 |
第二部分 分类办理办法
一、一类 自考生 (一)、基本办理程序 1、受理对象 一类受理对象为:我省在籍的社会自考生、高校助学班在籍考生(应用型专业在籍考生),原学自考课程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A:该课程未用于毕业且未在其它专业办理免考; B:该课程的课程编码与要求免考课程的编码完全相同,均为新的四位课程编码;C:高校助学班在籍考生应为统考课程(有省上统一的课程合格证书) 2、申请 申请人: 时间:每年上半年1月15日前,下半年8月15日前,按照报考所在地的区(市)县考办所规定受理的时间,提出课程免考申请。逾期下次办理。 填表:考生首先在省考办的官方网站查实原合格成绩的考籍后,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有多门课程申请免试的,应按照课程编码,由小到大,从左至右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整。有多个不同的准考证号的,应分别填写《课程免试申请表》,每份《课程免试申请表》只能反映一组两个准考证号间的课程免试关系。考生应在《课程免试申请表》上填写可靠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考办可与考生及时联系。 证明材料:准考证、自考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当地考办公章的考生学籍表。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加盖当地考办公章的考生学籍表应作为《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交考办工作人员。 考办:公布受理时间和办理流程,提供课程免考申请表,受理考生课程免考申请,提供全省新旧准考证号转换查询服务。 3、审查 考办:检查考生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按照课程编码一致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对。 注意:凡考生原课程合格证明材料上姓名与现申请课程免考的考籍姓名不符的(包括同音字、错字),一律不得受理,应告知考生回原籍更改考籍,更改完成后,再申报课程免试。 审查后,在免考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 6、结果反馈 考办:收到市考办下发的《课程免考证》或《课程未免考通知单》后,安排时间向考生发放,其中未免考的考生申请材料由区(市)县考办留存备查。上半年办理的,免试结果下发时间约为4月下旬;下半年办理的,免试结果下发时间约为10月下旬。 申请人:按照区(市)县考办时间安排,领取《课程免考证》或《课程未免考通知单》。 《课程免考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在办理毕业证时需出具。 (二)、工作要点 1、本区县两个准考证号之间办理免考,考办应在计算机考籍管理系统上核实考生考籍中相关课程合格成绩信息。 2、考办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询问原学课程是否已用于毕业或办理免考,明确告知如有则该课程不能凭现有课程合格证书办理免考,有关后果考生自负。 说明:考办或考生可通过省考办的官方网站直接查询原考籍(http://www.sczk.gov.cn/),进行核实确认。 3、要注意检查免试申请表上下两个准考证号是否为新的12位,注意每份申请表上下两个准考证号填写时是否混淆错填。 4、已电子摄像的考生应注意核对IC卡准考证上照片是否一致。 (三)、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可免案例: 考生在会计本科合格了毛泽东思想0004、政治经济学0005,现改报法律本科专业,在法律本科合格一门其他课程后,可将会计本科的毛泽东思想0004和政治经济学0005转到法律本科中。 2、不可免案例: 考生将已办理了免试到其他专业的合格成绩申请办理第二次的一类免试。不可免原因分析:已办理了免试的考号原合格成绩已经被注销,成绩为0分。如确需免试,须凭新的免试通知单进行免试。 考生出具已办理了毕业证书的合格证书申请一类免试。不可免原因分析:原考号已不在省上考籍库中,要申请还要凭毕业证号才能办理,并且只能归二类自考毕业生办理。 (四)免试样表二、二类考生(自考毕业生、因计划调整停考专业的考生、因计划调整必须办理免考的在籍考生)
(一)、基本办理程序 1、受理对象 社会大考和高校助学班两类自考毕业生;学历证书考试在籍考生;因计划调整停考专业的自考生(含高校助学班);因计划调整必须办理免考的在籍考生(含高校助学班)。 原自考课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A、原所学课程成绩已用于毕业;B、已停考专业的课程成绩;C、因计划调整(含计划调整后课码作了变动,课名及要求相同的课程)考生必须办理课程免考手续的课程D、计划调整前的公共政治课程;E、自考本专科毕业生免考公共政治课程;F、专门专业(专科及以上)自考毕业生,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 2、申请 申请人: 填表: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有多门课程申请免试的,应按照课程编码,由小到大,从左至右填写,填写内容必须准确工整。有多个不同的证明材料的,应分别填写《课程免试申请表》,每份《课程免试申请表》只能反映一组一个准考证号与一个证明材料间的课程免试关系。考生应在《课程免试申请表》上填写可靠的电话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考办可与考生及时联系。 注意:同一专业原旧计划公共政治课程分别在两个不同准考证号下取得的,其中计算机已转换的部分课程,按照“一类”办法办理,未转换课程在“二类”中办理,申请填表时只填未转换课程,在“原准考证号”栏内中只填写一个原准考证号(11位),并将另一个准考证号填写在“备注”栏,并注明原取得合格课程名称。同时,申请表要附上原旧计划公共政治课程两张合格证书复印件。 证明材料: (1)、自考毕业生:已毕业的自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或毕业生学籍卡(复印件)或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作为《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交考办工作人员。 (2)、各类自考在籍考生:准考证、自考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当地考办公章的考生学籍表。高校助学班考生必须提供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加盖当地考办公章的考生学籍表应作为《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交考办工作人员。 (3)、学历证书考试在籍考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材料(红印)、经办人签字。 考办:公布受理时间和办理流程,提供课程免考申请表,受理考生课程免考申请,提供计划调整停考专业、计划调整必须办理免考政策规定查询。 3、审查 考办:按照以下规定审查: (1)、各类材料必须齐备,毕业证书须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注明经办人。 (2)、课程名称相同,层次相同或名称不同,但能判断内容相同的可免。自考课程高层次可免试低层次课程,自考专业课程可免考公共课程: 如:高数工专0022可免高数一0020,高数工本0023可免高数二0021;英语专业的综合英语一0794和综合英语二0795可都免试英语(一)0012和英语(二)0015;经济类专业的公共课政治经济学0009可免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0005;英语(二)0015可免英语(一)0012。 说明:高数二0021不能免高数一0020,高数工本0023不可免高数工专0021,英语专业写作不能免英语基础写作,因所学内容完全不同。 (3)、因自考计划调整将原专科段课程调整为本科段课程,凭原专科课程合格证书可免试现本科段课程。 (4)、计划调整停考专业、计划调整必须办理免考政策的按照对应关系审查。依据:四川省200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附件二、四川省2002版《自考指南》专业计划对照表。 (5)、专门专业(专科及以上)自考毕业生,免考相应的公共基础课程。依据:四川省200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7页第二十九条第4点、附件三。 (6)、毕业生免考公共政治课,按75分计,依据:四川省2006年《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7页第二十九条第1点、附件三。 (二)、工作要点 1、凡属新旧计划调整的二类免试,免试表中“原准考证号”一律填写原11位准考证号。 2、高校助学班在籍考生校考课不能用于免试。判断标准:是否有省考办下发的单科课程成绩合格证书。 3、凡工作中遇到计划调整必须办理免考(计算机中未自动转换的)的在籍考生,一定要告知相关政策并提醒考生及时办理,避免产生办证遗留问题。 4、本类情况较为复杂,在审查时注意对政策依据的查找和把握。 (三)、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可免案例: 自考市场营销专科毕业生,报计算机应用专科,考生凭毕业证和单科合格证可免试大学语文0010、马克思主义哲学0001、邓小平理论0002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3。 在公共政治课计划调整以前,考生在英语专科合格了一门哲学,又在汉语言专科合格一门中国革命史,现要在英语专业办理毕业,按照转免考有关规定,可视为该生在英语专科专业中按照旧计划修完了两门公共政治课,可实行2门替换3门课的原则,免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1、邓小平理论概论0002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3三门课程。 自考英语专科毕业生:因计划调整,原专科所学课程调到本科,可免试英语本科课程,英语语法、商贸英语、科技英语可免试本科英语语法0831、国际商务英语5844、科技英语0836。若中国革命史成绩合格还可免考本科的毛泽东思想概论0004。 自考法律专科毕业生:专科合格的婚姻法可免试法律本科的婚姻法(一)5678。若中国革命史成绩合格还可免本科的毛泽东思想概论0004。 自考计算机应用(原计算机科学与工程)专科毕业生:合格课程离散数学、操作系统原理、普通物理(一)、(二)及实验可免试计算机应用本科对应的离散数学2324、操作系统2326、普通物理(工)0420及物理实验四门课程0421。 2、不能免试或少免试案例: 此类情况有高数二0021不能免高数一0020,高数工本0023不可免高数工专0021,英语写作0603不能免英语基础写作0579,因所学内容完全不同。 根据计划调整,考生需选择替换一组课程中,只替换了一门,另一门没转而影响考生毕业。涉及专业有会计专科和本科、文秘专科。 (四)免试样表
三、 三类 非自考生
(一)、基本办理程序 1、 受理对象 三类受理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在校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的本、专科退学生、肄业生;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非学历证书者。 非学历证书免试自考课程折算表:
取得的非学历证书 | 免考自学考试课程 | 课程编码 | 折换分数 |
PETS—2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75 |
PETS—2笔试合格证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65 |
PETS—3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8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15 | 75 | |
PETS—3笔试合格证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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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15 | 65 |
PETS—4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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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15 | 85 |
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一) | 0794 | 65 | |
PETS—4笔试合格证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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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15 | 75 |
PETS—5合格证书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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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15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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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一) | 0794 | 75 |
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二) | 0795 | 65 | |
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成绩证书暂不能免试)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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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15 | 75 |
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一) | 0794 | 65 | |
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 (成绩证书暂不能免试)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一) | 0012 | 95 |
公共基础课程:英语(二) | 0015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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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一) | 0794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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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专业课程:综合英语(二) | 0795 | 65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含一级B) | 公共基础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 | 0018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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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0019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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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 2316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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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上机 | 2317 | 65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二级 | 公共基础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 | 0018 | 85 |
公共基础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0019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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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005 | 75 |
公共基础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 | 0052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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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 2316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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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上机 | 2317 | 75 |
电类专业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0342 |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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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验 | 0343 | 75 |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 | 公共基础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 | 0018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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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 0019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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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0051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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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验 | 0052 | 75 |
电类专业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 2316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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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上机 | 2317 | 85 |
电类专业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 0342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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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实验 | 0343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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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 | 2319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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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类专业课程: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 2277 | 75 |
电类专业课程: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 | 2278 | 75 | |
大学外语四级证书 (成绩证书暂不能免试) (非英语语种) | 英语本科专业名称相同的第二外语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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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大学外语六级证书 (成绩证书暂不能免试) (非英语语种) | 英语本科专业名称相同的第二外语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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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三、 四类 外省转入自考生
(一)、基本办理程序 1、 受理对象 四类受理对象为:外省自学考试考生转入我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者。 2、 申请 申请人: 时间:每年上半年1月15日前,下半年8月15日前,按照报考所在地的区(市)县考办所规定受理的时间,提出课程免考申请。逾期下次办理。 填表:填写《课程免考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一份。报考专业(写明专或本)并准确填写12位准考证号,填表前请核准我省计划是否一致后,再准确填写需要免试的课程代码,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由+++省转入 。考生应在 《课程免试申请表》上留下可靠联系方式,以便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后及时联系。 证明材料:考生提供外省出具的转考介绍信(或证明)、单科成绩合格证书。 考办:公布受理时间和办理流程,提供课程免考申请表。如果课程代码不一致的但相近可直接免试,课程代码不同又不相近的,不能进行替代和免试。 3、 审查 考办:按照课程编码一致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对。 审查后,在免考申请表上签署具体意见,加盖公章。 申请人:考办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课程免考审定费。 6、结果反馈 考办:收到市考办下发的《课程免考证》或《课程未免考通知单》后,安排时间向考生发放,其中未免考的考生申请材料由区(市)县考办留存备查。上半年办理的,免试结果下发时间约为4月下旬;下半年办理的,免试结果下发时间约为10月下旬。 申请人:按照区(市)县考办时间安排,领取《课程免考证》或《课程未免考通知单》。
《课程免考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在办理毕业证时需出具。
(二)、工作要点
1、 考生的转籍介绍信原件附申请表上报,考生可保留介绍信复印件备查。 2、 同专业、同层次免试基本原则:如原学课程与要求免试的课名相同或相近,可直接免试,原课名不同,但与我省原(调整计划前)的课名相同或相近,则按新旧课程对应关系进行替代及免试;课程名称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进行替代或免试。 3、 不同专业免试基本要求:按现行计划课程名称相同者才能进行免试。 4、 课程免试审批结果以外有转入档案的课程为准。 (三)、常见问题及案例分析 1、可免试案例: 考生在我省参加汉语言文学本科学习,将外省汉语言文学本科合格成绩转回四川省,在外省合格了0537中国现代文学史、0538中国古代文学史(一)、0539中国古代文学史(二)、0814中国古代议论选读和现代作家作品(系未实行全国计划前),前4门同我省专业设置一样可直接免试,根据名称相近内容相同原则,现代作家作品可免我省0530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 考生在外省秘书学本科专业合格政治学概论,可免我省行政管理本科政治学概论。(专业不同,但名称相同可免试) 2、不能免试案例: 由于转出时间和办理时间间隔太短,档案未到,省上查不到考生档案,而不能免试。 在外省申请转出时,出现漏转1-2门课程情况;或因考生转移考籍次数太多,出现有课程没成绩现象,造成申请免试失败。 (四)免试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