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向考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高校自考办提出申请办理毕业证:
(1)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考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在同一准考证号下)。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它教学实验、实践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1)自学考试考生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三十日和十二月三十日。
(2)考生申请办理毕业生证书的时间一般在每年五月、十一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公告为准。考生应按时到考籍所在地由本人提出毕业申请,因故未按时申请办理者,顺延至下一次办理。毕业时间为申办核准的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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