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证书认定事项介绍
认定时间:每年4月全月和10月全月(节假日除外)
认定地点:需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域管辖的教育局认定
A类在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咨询电话:028-86924849);
B、C、D类在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成都市郫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28-87931823)
认定证件: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B类需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建议最好是二级甲等) ,C、D类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自己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统一表格,填写之后,由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政府签章)
5、体检报告;
6、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认定流程:A类咨询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咨询电话:028-86924849);B、C、D类咨询各区县教育局人事科(成都市郫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28-8793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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